【醫療事件】男子私家診所照胃鏡後休克亡 家屬質疑醫生涉醫療失當
發布時間: 2021/12/23 17:04
最後更新: 2021/12/23 20:28
一名43歲男士6月10日在尖沙咀一診所接受胃鏡檢查期間,心臟及呼吸驟停,醫生為其搶救及召喚救護車,終搶救無效死亡,遺下妻子及兩名年幼子女,個案已轉交死因庭。家屬質疑涉事醫生在麻醉科醫生不在場下使用麻醉藥物,或涉醫療失當;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亦批評現有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存監管漏洞。
家屬表示,死者黎紹康生前有左心瓣倒流及鼻道狹窄的病史,今年初受胃氣問題困擾,經保險代理介紹到私家診所求診,獲醫生建議並於6月10日接受進行食道胃十二指腸及大腸內視鏡檢查;惟檢查期間醫生告知家屬死者突然休克,正進行搶救並已召喚救護車,送院搶救後不治。
家屬表示,當日醫生使用的麻醉藥為異丙酚,而據藥廠發出的藥物指引,此藥應由麻醉科醫生或深切治療部醫生,在醫院或有適當設施的日間治療單位內使用;接受藥物的病人應持續監察其心肺功能;負責診斷或手術程序的人員不應同時負責施用此藥物,而有心臟、呼吸及肝腎功能異常的病人也需小心運用。
不過,家屬指,診所的報告顯示,護士填寫的「Pre- Endoscopy Checklist」表格上,麻醉師一欄沒有填寫,而醫生於12時59分再幫死者滴注異丙酚時也沒有記錄病人當刻的維生指數記錄。家屬質疑醫生沒有按照藥廠指引施用藥物,如施用麻醉藥並非其專業範圍,並在沒有其他醫生在場下獨自施用;而知悉死者心臟及呼吸道問題下,施用麻醉藥卻沒有小心監察死者維生指數,質疑或涉嚴重醫療失當。
另外,家屬稱,診所報告指醫生於下午1時03分發現死者沒有心跳和呼吸,開始進行心肺復蘇,惟據急症室報告,醫護人員聯絡劉醫生憶述事發經過,其中一項寫「1時15分抽出胃鏡導管,發現缺氧」,家屬質疑為何兩份報告說法會有出入。
彭鴻昌表示,在現時的《私營醫療機構條例》下,內窺鏡程序須於持牌日間醫療中心進行,他曾向衞生署查詢涉事診所的註冊情況,獲回覆稱該診所並非註冊日間醫療中心,但報稱同一地址的診所則曾申請暫準牌照,他其後再追問事發時診所是否已持有相關牌照,以及是否需要承擔責任,則未獲回覆。他批評,條例的罰則明年6月尾才實施,若涉事診所屬於無牌經營,或不需要接受有關罰則,形容有監管漏洞,呼籲盡快堵塞。
目前個案已轉交死因庭,警方也正進行死亡調查,家屬呼籲衛生署盡快回覆涉事診所與是否屬無牌經營日間醫療中心,亦望警方的調查方向可包括涉案醫護人員的刑事責任。
死者妻子憶述事件時數度落淚稱,至今仍然覺得像發夢一樣,先生生前很疼惜小朋友,很想陪伴小朋友成長,惟沒想過一個普通胃鏡檢查也可出意外,讓先生不可以再擁抱5歲的女兒及未滿2歲的兒子,而自己也只可透過遺照思念丈夫;她指,不想丈夫死得不明不白,希望尋求公義。
記者到涉事診所查詢,診所代表林小姐表示,事件已轉交死因庭及律師跟進,不方便透露更多資料,至於涉事醫生是否還是診所員工,林小姐指「已經唔係到」。
警方表示,6月10日下午約1時20分接獲醫療中心一名職員報案,指1名43歲姓黎男子在廣東道5號一醫療中心接受身體檢查期間昏迷。人員接報到場,該名男子昏迷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救治,其後被證實死亡。案件列作「有人暈倒-送院時死亡」。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小隊正就事件進行調查,在完成調查後,警方會向死因裁判官提交死亡調查報告。
衞生署回覆時表示,涉事診所事今年1月1日至9月20日期間持有日間醫療中心暫准牌照;而就麻醉或鎮靜程序,日間醫療中心實務守則要求進行每項程序時,均須有合適數量且具備適當資格及經驗的職員在場;每名接受全身麻醉、神經軸阻塞或主要神經叢阻塞程序的病人,均須由一名麻醉科專科醫生負責其麻醉護理 ,若持牌私營醫療機構違反《條例》或業務守則會作出適當跟進。另外涉事診所目前已遷至不同樓層,現址之處所則未曾領有牌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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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小冰